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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喀左:醉酒驾驶教练车?这辈子当不了教练了!
2019年9月16日晚23时许,辽宁省喀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喀左县丽都水岸小区南门路段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经鉴定,驾驶员郝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郝某某被刑事拘留。
说起这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郝某某,他的身份非同一般。他是谁呢?答案揭晓之前咱们先来看看他的“座驾”!
没错,交警查获郝某某时,他开的正是这辆教练车。作为一名驾驶教练,酒后驾驶,以身试法,如此这般,如何为人师表?
违法必然付出代价!郝某某最终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因其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所以按照法律规定,郝某某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而且即使十年之后取得驾驶资格,也将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这下,郝某某可以正式跟驾驶教练员这个职业说再见了!!!